耐火等级
根据有关规范或标准的规定,非承重隔墙应达到的相应的耐火性要求。
来源:《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XF97-1995》
耐火等级表示建筑物抵抗火灾的能力,它是由组成建筑物构件(梁、柱、楼板、墙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决定的。按照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构件都是不燃烧体,其建筑一般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和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相似,仅所用构件的耐火极限较低。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除屋顶、隔墙和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他构件均为不燃烧体。其建筑一般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除防火墙为不燃烧体外,其他构件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建筑一般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来源:《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105号)》
依据建筑分类划分,是衡量建筑物整体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
来源:《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质量控制技术标准 DBJ43/T393-2022》
根据建筑中墙、柱、梁、楼板、吊顶等各类构件不同的耐火极限(2.1.12),对建筑物等整体耐火性能进行的等级划分。
来源:《消防词汇 第2部分:火灾预防 GB/T5907.2-2015》2.1 建筑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