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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中公布的鉴定机构还有效吗?

咨询:尊敬的部领导: 根据原国家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6年 第7号文件公示,首批有11家鉴定机构具备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能力,该公示有效期3年,已于2019年11月14日到期, 请问,公布的11家鉴定机构可以继续做鉴定吗?或者说什么时候在公布新的鉴定机构?谢谢

咨询时间: 2021-07-30


回复:已与本人电话沟通。

回复单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回复时间: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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