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本人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连续注册已满5年,2021年进行了重新注册因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将注册周期调整为5年,可能是对政策理解不够,认为原三年周期可以延长,致使到期未延续。但在今年申请高级职称评审时被告知“未连续注册满5年”。请问:注安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难道不是累计进行专业工作满5年吗?也未查到有文件明确说是从重新注册日期起计算5年。恳请领导给予帮助!谢谢!盼回
咨询时间: 2021-08-11
回复: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分工负责解释。”有关职称事宜,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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