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社部【2012】55号文规定安监津贴的发放要求是每月达到10个工作日以上。对于女职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生育而降低工资。《公务员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岗位津贴。请问,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安监津贴是否能发放呢?
咨询时间: 2021-08-19
回复:女职工产假期间不能发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人社部发[2012]55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关赴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每月达到10个工作日以上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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