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此前本人及部分同行就注安师参评高工问题向四川省应急厅建议,省应急厅回复认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三条中所述的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并非为充分条件,且根据“规定“第二条,省应急厅认为通过注安职业资格考试且必须注册才能被定义为注册安全工程师,综上省应急厅认为注安师参评高工必须注册。针对上述情况,想征询应急部领导对引用条款的解释,建议考虑难以注册的从业人员。
咨询时间: 2021-11-10
回复: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分工负责解释。”有关职称事宜,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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