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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药行业的全员培训要求。

咨询:你好,我公司是生物制药类单位,但是现在唯一的药品处于一期临床刚结束的阶段,请问,对于年度全员安全培训要求依然是20课时吗?

咨询时间: 2021-07-09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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