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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人员可否进行低压电工的工作

咨询: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人员可否进行低压电工的工作

咨询时间: 2021-11-10


回复:感谢您的留言。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电工作业目录调整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6个操作项目。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电工作业人员按照操作项目上岗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

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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