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们公司有评价资质有安全评价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省市专家。按1号令要求项目均由符合专业二级安全评价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一级安全评价师,负责所有报告公司级的审核把关工作。此次对于行业内争议较大的问题: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可以参与高危和非高危安全评价全流程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在评价报签字页进行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请给予准确答复
咨询时间: 2023-03-31
回复:《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关于安全评价师的规定,是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基础条件之一,其他与安全评价机构存在法定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各类技术人员(含注册安全工程师),均可依法开展与其专业能力相匹配的安全评价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复单位: 规划财务司
回复时间: 2023-04-04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牛马Next ( 苏ICP备17047105号-6 )
GMT+8, 2025-12-19 14:43 , Processed in 0.063666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