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非煤矿山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有的专家提出是单位应急预案所有项目半年全部演练一次,有的专家认为是每半年组织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其中各一项,就可以。请问企业到底应该怎么做?假如企业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共有28项,是不是需要每周做一次应急演练?
咨询时间: 2023-05-13
回复:你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次数进行了规定,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请正确理解演练的定义,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采用桌面演练、实战演练、专项演练、综合演练等演练形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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