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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超纲

咨询:考试大纲〔2019〕43号,中未有民法典内容,法规科目有此内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已经生效。《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目前已经作废。考试大纲没有修订,考试考作废的,无意义;考新颁布的未列入考试大纲,属于超纲吗

咨询时间: 2024-02-28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内容及要求(八)“考生应掌握的新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考试内容不超纲。

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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