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俩个专业,我初始注册的是建筑安全,因个人原因注销了执业资格,我第二次要注册其它安全,那么我继续教育是否需要学习,需要学习哪个专业的?
咨询时间: 2024-06-18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一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继续教育。重新注册时需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按注册类别)。具体继续教育管理要求,可参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说明(参考网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elp/manuals.html)或者咨询所属初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参考网址:https://rmocse.chinasafety.ac.cn/Contact.aspx#)。
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6-25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牛马Next ( 苏ICP备17047105号-6 )
GMT+8, 2025-12-19 14:44 , Processed in 0.080330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