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你好,我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中办理消防工程师注销申请时,需要上传离职证明和其他附件,请问其他附件是指哪些材料?另外,除了执业注册证书、证章需要寄回总队外,还有哪些资料需要一同寄回总队?
回复:
您好!
1.上传离职证明;
2.上传工程师手写签名的注销申请表(可随离职证明一并上传至系统);
3.将注册证、执业印章交回总队(可快递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收,联系电话82215169、82215045);
4.提交在职期间社保证明(社保权益单),(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部队自主择业人员提供转业证,可随聘用合同一并上传至系统)。
(除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邮寄回总队外,其他无需邮寄,在网上系统内提交即可。)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1-03-30 14: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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