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消防重点单位等级的划分请详细解答一下
回复:
目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主要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公安部公通字2001第97号)的规定,对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实施严格监管。
北京市根据公安部界定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颁布《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07年修订版)》,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原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下属各区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监管,目前,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等级划分情况。
防火监督处
2021-08-23 18:29:29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牛马Next ( 苏ICP备17047105号-6 )
GMT+8, 2025-10-28 17:52 , Processed in 0.046894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