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物业公司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合同里约定提供保洁、会服、门岗保安执勤、中控室中控员值守等服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与该物业公司另签一份合同,把消防维保和电消检等服务再承包给该物业公司,然后由该物业公司把消防维保、电消检等服务分别再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维保、电消检公司吗? 如果这样做可以,消防维保、电消检不到位时,消防执法处罚是罚物业公司,还是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是二者都处罚?怕的是这么做,物业公司无责一身轻,实现不了消防维保、电消检大包给物业公司的目的。
回复:
如果物业公司本身没有维保、检测的能力,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公司进行维保检测。如果维保、检测不到位,消防执法将根据签订合同约定的相关方的责任以及维保检测的相关标准综合判定。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2-02-17 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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