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您好,我发现我市海淀区有些办公楼和厂房比较老旧,走进楼内发现这些建筑物并未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配有消防中控室、烟雾感应器和自动喷淋设施等,只是简单地均匀配有一些消防栓设施。
在向业主了解后得知,这些建筑物建成于2001-2008年之间。 我想请问根据现有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内容,是否有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强制这些建筑物安装烟感、喷淋和消防中控室等设施呢?
回复:
既有建筑的消防设施如符合建造时的规范标准,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要求建筑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增设消防设施。
防火监督处
2022-04-21 09: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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