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您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的相关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应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
那么该如何判定维护管理单位自身拥有维修,保养能力?
管理单位自身维护需要资质或相关证件吗?谢谢 添麻烦了
回复: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的相关规定,进行维修、保养的人员需要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仪器设备需要计量检定。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2-10-05 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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