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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中规定的消防安全培训

咨询:

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要求单位“对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在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请问这个消防安全培训是必须由专业机构开展,还是可以由单位自行培训?现场照片是否可以作为培训完成的证明材料,还是必须制作签到表,培训后是否需要做培训考试? 谢谢


回复:

消防安全培训由本单位和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均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亲自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需保障培训经费。培训不同于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需要按照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岗位实际设置培训内容,留存能够证明培训过程和培训结果的佐证材料,存档备查。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3-10-13 10: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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