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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在是否仍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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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由北京 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结合实际共同制 定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在是否仍有时效?其相关条款,例:(二)专项整治重点 

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 料裸露。 

2.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 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管理责任、 管理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不能正常运行。 还需要遵照执行吗?


回复:

您好,您所提的方案为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通常是在一段时间对一些问题的集中整治,随着专项整治的结束,工作任务也将结束;

当时,是由于消防部门承担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工作,因此消防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我市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工作分别由规划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承担,消防部门不在承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工作,对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相关工作您可以向住建部门咨询;

另外,考虑 此前专项整治提出的这些整治问题,是针对火灾防范提出的防范措施,火灾防范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为防止火灾的发生以及火灾危害,您应结合单位或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实际,持续做好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火灾防范工作!


防火监督处

2024-01-11 08: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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