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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控制室的设置

咨询:

我公司在一个厂区有消防联动控制报警系统的建筑好几处,根据设计院答复,可以不用设置消防控制室,也不用设置值班人员,依据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两个文件,但是在局方检查时不认可该说法,目前公司有一个消防控制中心,所有报警信号都引进了该控制室,请问目前这个情况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吗?北京市有没有一个明确文件对值班人员设置的详细解读。


回复:

按照现行消防标准规范,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主要依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节选4.2.1条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实行每日24 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 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的要求。

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分消防控制室均应符合消防控制室的要求。


防火监督处

2024-04-26 16: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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