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暂时停用消防系统是否需要向消防机构备案?如需要,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规定,高层建筑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采取有效替代措施;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超过24小时的,报告所在地消防机构。对于其他场所建筑未作要求。2.具体流程: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防火监督处
2024-05-24 11: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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