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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准则》第九条规定,除保密单位外均应通过“北京市社会消防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系统”进行职业,在与甲方沟通,有些单位说自己是保密单位,请问需要他们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来证明是保密单位吗?如何确定是否属于保密单位
回复:
分两种情况:一是本身维保项目是涉密项目,在签署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时,委托方要求签署涉密协议;二是因该维保项目的委托单位为涉密单位,如“军队单位、国家保密单位等”在进行维保时,经委托方要求不能携带手机进入,均视为保密项目。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是保密单位。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4-05-24 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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