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芳源里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水箱、消防中控等,因旧物业长期失管失修,几乎失效瘫痪,小区目前暴露在火灾风险下隐患巨大!属地消防监管部门应当每年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但是为何多年来没有发现小区消防设施失效、老旧没问题?其中是否有人渎职失职? 近两月来因新、老物业交接,新物业和业委会请专业人员查验时方才发现小区消防系统的巨大隐患问题,请消防部门监管部门尽快前往小区查验查验,对小区消防隐患问题进行全面彻查,督促整改!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
回复: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消防救援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完整有效。 您反馈的情况已告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后续将派人上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防火监督处
2024-07-02 11: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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