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您好,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居民楼下面,而且数量非常多,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另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也距离居民楼非常近,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的要求。请问应该向何处举报拆除呢?
回复:
您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DB11/1624-2019)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库、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以及停放有电动自行车的自行车库等停放场所的防火设计;2019年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自行车库,应参照本标准执行。此外,按照北京市部门职责分工,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不合理的问题建议您向城市管理部门咨询。
防火监督处
2024-07-11 1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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