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使用燃气的部位是否必须靠外墙,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4.3.12 建筑内使用天然气的部位应便于通风和防爆泄压。是否必须靠外墙通风泄压。燃气厨房及燃气表间如无通风的清况下,设置事故通风可否可行,如建筑内无专用事故通风井,事故通风应排至哪里,排风井可以吗?
现在大部分商场内的饭馆都存在燃气厨房及燃气表间不靠外墙的清况,请问消防开业检在此方面如何要求?
回复:
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4.3.12 建筑内使用天然气的部位应便于通风和防爆泄压,该条款为强制性条款。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10.5.3 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2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 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4 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5 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2) 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3) 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综上,使用燃气的部位其设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靠外墙通风泄压;无通风的情况下,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消防救援机构在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依据《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则》依法实施检查。
防火监督处
2024-07-29 08:47:34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牛马Next ( 苏ICP备17047105号-6 )
GMT+8, 2025-10-28 17:38 , Processed in 0.046158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