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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向谁申报及施工动火证审批部门

咨询:

1、单位对原有老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涉及旧的消防设施更新改造,消防改造申报是向施工设计方案审核的住建消防部门还是该建筑所在属地消防部门报备?完工后由谁来验收? 

2、建筑内部装修改造施工,动火作业证由施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非施工公司)?还是由该建筑管理单位审批?还是由属地消防部门审批?这三家由谁来审批动火作业证?


回复:

1、消防设计审查由规自部门负责,消防改造的申报及改造完工后的验收均由住建部门负责,详情请咨询相关部门;

2、依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310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单位进行局部装修、改造施工,应当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审批程序和责任人员,对动火作业实施审批管理”;根据《北京市既有建筑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施工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向既有建筑产权人或管理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既有建筑产权人或管理使用人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对申请内容和动火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由动火许可批准人组织施工单位对作业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核查,对于符合要求的,按照程序批准《动火许可证》。


防火监督处

2024-08-15 18: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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