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您好!本单位2023年度的消防设施及电气设施检测每年检测日期是2023年9月25日,今年2024年度检测安排在2024年10月份,请问是否合规,跟去年的检测日期延后一个月,是否可行,盼回复!谢谢!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凡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完成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测即可,您单位的检测安排是合规的。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4-09-24 16: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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