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总队好!小区三年前在新老物业交接查验时经第三方物业评估机构评估后出具了“消防设施不合格”、“通风排烟及空调系统不合格”评估结论,这意味着什么?
作为小区业主如何获得该小区消防验收的备案信息、年检记录、合格记录?
当时应如何处理这两个不合格?
三年了,该由谁负责解决“两个不合格”并将现状告知全体业主?谢谢!
回复:
1、第三方物业评估机构出具的不合格报告意味着三年前该小区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可以通过信息公开形式向属地消防救援部门获取消防验收的备案信息;同时向该小区物业单位获取年检记录;
3、物业公司应根据评估报告中的不合格项,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4-09-24 17: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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