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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有员工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可以维护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吗?

咨询:

您好,请问一下, 

1、单位有多名员工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书,平时可以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做维护保养服务吗? 

2、按照规范规定,单位和维保检测公司签订合同,每年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全面检测一次,出具检测报告,没有日常维保服务,是否合规? 

3、按照《北京市消防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规定,对比现行条例内容,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实行每年的消电检,是否表明新条例实施后消电检不再强制实行?


回复:

1、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第九章“保养”的相关规定,仅有消防设施设施操作员,不能从事维护保养服务,还应有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单位不管是自行维保。还是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保,都应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目前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还未正式发布实施,请按照最终发布实施的《北京市消防条例》执行。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4-10-15 17: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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