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根据相关规范,燃气厨房需要进行防火分隔,但义和庄附近临街餐馆的厨房大多使用燃气,却没有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并且此类情况包含新店老店,在现场可以看到新店的其它消防设施均比较规范,但唯独厨房防火分隔缺失,多为明厨或存在开口未设置相应防火窗,门不是规范要求的防火门。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按规范执行,还是说此类临街店铺有规范或文件支持可以不对燃气厨房进行防火分隔。
回复: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4.1.3规定,“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外,建筑内的厨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楼板与其他区域分隔”。因此,临街店铺的厨房也需要进行防火分隔。
防火监督处
2024-10-21 09: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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