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尊敬的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老师, 您好! 我公司计划在北京市的高铁站、机场等地开设餐饮店铺,会进行简单的装修。我们注意到贵单位已发布2024年6月28日起实施的新规定,建筑面积在300㎡(含本数)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现想咨询我们预计开设在高铁站、机场等公共交通站点的店铺是否可适用新规不用办理开业检,如无需开展,想进一步咨询是否2024年6月28日前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的店铺是否无需补办。经我们电话咨询反馈需在网站进行留言,盼回复,谢谢!
回复:
您好,对于建筑面积在300㎡(含本数)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救援部门不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但您咨询中涉及到高铁、机场内部的开业前检查由铁路、民航公安负责办理,内部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防火监督处
2024-10-30 15: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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