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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章“安全疏散与避难设施”的7.3.2条规定“4 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且每层仅设置 1部疏散楼梯的住宅单元,户门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5 多个单元的住宅建筑中通至屋面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
请问: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7.3.2条要求住宅建筑多单元通至屋面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的,屋面连接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多少米?净高度不应小于多少米?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实施指南》中关于此条内容的“实施要点”中明确“当一座住宅建筑由多个住宅单元组成时,每个住宅单元中通至屋面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过屋面连通至其他相邻单元或其他单元的疏散楼梯间。当相邻住宅单元的建筑高度不同时,应通过能保证人员安全的室外楼梯或竖梯连通”。
并无屋面连接通道的定义及概念,在实际情况中,保证畅通即可
防火监督处
2024-12-24 1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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