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请教一下这种消防设施维保报告

咨询:

消防设施系统是完好正常的,当月的消防维保做了以下步骤: 

1,消防主机和可燃探头主机的操作自检模式后显示“系统正常”; 

2,该消防电子报警系统只有手报设备,手报的闪灯也提示信号正常,所有的设备外观完好,接线没有松动和腐蚀生锈; 

3,可燃探头通电正常,接线没有的松动,外观完好,没有任何遮挡; 

4,至此,当月的《消防设施维保报告》上的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判定为“正常”。 由于当下维保作业期间未使用升温、释放有毒气体来做测试,以及按下手报来做测试,当月的《维保报告上》可否判定为“系统正常”?


回复: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DB11/T3035-2023)的相关规定:测试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功能,需在试验烟气作用下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测试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需手动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确认灯。 

因此,仅通过通电,接线正常而未进行测试,不能判定“系统正常”。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5-02-18 16:16:09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牛马Next ( 苏ICP备17047105号-6 )

GMT+8, 2025-12-19 11:42 , Processed in 0.053322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