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公司类似滑雪场景区,有面客区也有办公区,
一.根据 GB 50444-2008规范,办公区灭火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面客区每半月一次检查是否合理?
二.灭火器在定期检查中如果没有需要维修的情况,是不是就不用送生产企业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三.5.3.2中要求出厂期满5年的意思是要求出厂5年后强制要维修一次吗?
四.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检修一次,这个检修是自行检查还是送专业单位年检?
回复: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第5.2.1、5.2.2要求,检查频次合规。
2、在灭火器用定期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灭火器存在机理构件的损坏问题,可不用进行送修。
3、第三个问题及第四个问题出厂满5年送修后每2年检修一次属于强制性要求,其原因是因为满5年筒体打开后要对其灌装的干粉灭火药剂进行更换,筒体更换药剂打开后,每2年进行检修是因为要对其灌装的干粉灭火药剂进行检查,防止因环境因素受潮造成干粉药剂结块,影响干粉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火调技术处
2025-02-12 15: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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