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现如今消防设施操作员市场从业人员十分充裕,完全可以按照消防法关于消防中控值班员的有关制度进行匹配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即每个中控室匹配6名消防设施操作员按照24小时三班倒,每班工作八小时的形式进行值守,但是我所见的中控室几乎都是4个人24小时两班倒,每班工作12小时。这既不符合消防法的规定,又不符合劳动法的要求并且容易产生消防隐患。请问我们应该推出什么样的举措来落实这项制度呢
回复:
消防法律层面,规定了两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值守消防控制室,并遵守操作规程,至于每天的工作时长,消防法律中没有规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目前,我们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单位中控室值班人员持证、在岗情况的监测。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2025-03-05 1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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