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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巡查必须是人去巡查吗

咨询:

请问根据GBT40248-202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7.3.5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至少每2h巡査一次。宾馆、医院、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且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商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后,应切断非必要用电设备电源,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请问巡查必须是人取巡查吗?如果设置了可识别火源的摄像头,设置了可监控消火栓压力的装置,且发生异常会报警,那么是不是就可以部分用设备替代人的巡查了?


回复:

您好,根据GBT40248-202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7.3.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7.3.6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有影响防火卷帘正常使用的物品;

d)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标识正确、清楚;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g)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防火巡查制度,确保巡查人员、内容、部位、频次落实到位,信息化手段和智能设备应用可作为强化日常管理的手段,不能替代巡查制度的落实。


防火监督处

2025-03-03 1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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